《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把机场定位为公共基础设施,为了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价值,实现资源共享,在建或拟建的机场把公安、消防、医疗急救、气象、供电等职能纳入政府管理体系,实现公共职能复位。机场与之签订保障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本着“人、财、物”均由对方协调政府解决的原则,机场只负责相关产品的使用。这就要求协议保障单位在机场规划设计之初即同步介入,提前做好人员编制申请、招募、培训及根据民航资格准入制度取得相应从业执照,以便机场开始运行后同步开展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机场建设投入的设备设施一并由政府移交给协议保障单位,减轻机场资产折旧支出;截止到目前,阿尔山机场四家协议保障单位建设投入设备设施共计大约2050余万元,运行维护费用按原值5%计算每年约为102.5万元;参考初期运营实际支出情况,日常办公费每年至少需100万左右;人工成本费方面:气象7人编制、派出所8人编制、消防18人编制、医疗急救4人编制,按当地平均工资情况每人每月按3000元计算,四家协议单位全年人工成本将达到133.2万元;不计建设投入,四家协议单位机场保障每年至少335.7万元费用支出,而这些费用完全由政府承担,实现社会职能复位,减轻了机场经营成本。在提升社会资源利用价值的同时,也促进了机场在政府优惠政策的扶持下,逐步由经营性向管理性转变,加快管理型机场的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