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直升机飞行员屈某因不满航空公司的待遇减半提出辞职,获得仲裁支持后,他被航空公司诉至法院。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航空公司败诉。
屈某曾是北京首航直升机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双方于去年5月5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屈某称,首航公司招聘时承诺年薪40万元,但最终只给20万元,他对此不满,于去年11月24日向公司邮寄了辞职信。因公司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他提出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后,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要求首航直升机公司为屈某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裁决后,航空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该公司称,他们收到了屈某的辞职信,但双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另签有培训合同,为屈某进行了相应的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公司因此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称,如果双方调解解决此事,屈某应支付给公司一定的培训费,但屈某不同意。
法院审理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