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伤旅客乘机,须提供县市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适合乘机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诊断证明书”在班机起飞前96小时以内填开的有效,病情严重的旅客,则应备有班机起飞前48小时以内填开的“诊断证明书”。
(2)病伤旅客要求乘坐班机旅行,需在定座时填写“特殊旅客(病伤)乘机申请书”一式两份。
(3)病伤旅客乘机,原则上需要由合适的人员陪同,最好是医生或护理人员,以便在旅途中及上、下飞机时予以照料。
(1)病伤旅客乘机,须提供县市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适合乘机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诊断证明书”在班机起飞前96小时以内填开的有效,病情严重的旅客,则应备有班机起飞前48小时以内填开的“诊断证明书”。
(2)病伤旅客要求乘坐班机旅行,需在定座时填写“特殊旅客(病伤)乘机申请书”一式两份。
(3)病伤旅客乘机,原则上需要由合适的人员陪同,最好是医生或护理人员,以便在旅途中及上、下飞机时予以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