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民航发展基金基本上维持了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并根据我国民航事业发展要求,将民航节能减排和通用航空纳入了民航发展基金使用范围。
对此,民航局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新基金在名称上以“发展”替换了“建设”,这一改变更加适应了民航政府职能转变和新形势下行业发展的需要,表明未来基金将重点用于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调整产业经济结构。
对于民航发展基金未来的用途,通知称,将对货运航空、支线航空、国际航线、中小型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进行补贴;民航节能减排,包括支持民航部门及机场、航空企业节能减排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节能设施或设备更新改造,行业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建设等。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的机场建设费不同,民航发展基金将支持通用航空发展,包括支持通用航空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农林飞行等作业项目,通航飞行员教育培训,通航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设备更新、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