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晚10点10分,叶翠女士从深圳乘中国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CZ6763航班飞抵重庆,同行托运了爱犬日本银狐犬“多多”。两个多小时后取行李时,发现“多多”已经死亡。南航表示,由于托运双方签署了免责协议,他们对“多多”的死亡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只愿意退还230元的托运费。
惋惜 狗狗航空托运死亡
昨天,记者在五里店金科丽苑小区门口见到叶翠,提起爱犬“多多”,她一脸伤感。
“多多在我们家6年了,没想到突然就不在了。”43岁的叶翠说,他们一家长年在深圳,打算回重庆老家过年,特地把宠物狗也通过航空托运回来。
叶翠告诉记者,托运前,他们向航空公司出具了“多多”的《健康证》和《狂犬病免疫证书》。1日晚上9点多,他们办完了“多多”的托运手续。2日零点40分左右,他们到传送带区域等行李。结果,装着“多多”的乳白色宠物航空专用箱,紧邻他们另外的两个行李箱被传送带送出来。
“‘多多’,我们到家了。”叶翠透过航空专用箱的网状外壳,召唤爱犬。然而,“多多”一点反应都没有,她躬身一看,发现“多多”四肢已僵硬。叶翠顿时觉得大脑一阵眩晕。
疑惑 与普通行李一同出舱
昨天,叶翠向记者表示了其家人的疑惑:“活体动物本应该是有氧货舱,为什么会和我们的普通行李紧邻着一同出来?我们怀疑航空公司未按规定要求摆放‘多多’。”
“宠物狗肯定是在有氧货舱。”对此,南航工作人员刘素我表示,“至于为什么会和普通行李一起从传送带出舱,我也不清楚”。
昨天,记者看到了一份由CZ6763航班段姓装卸工出具的情况说明:“装狗的箱子是从第四区下来的,当时没注意到小狗的状况。”刘素我之前曾表示:“第四区是有氧货舱”。
航空公司:签有免责协议
昨天下午记者随叶翠一家人来到江北国际机场,南航工作人员宋海波出面解决此事。“托运前,我们与旅客双方签署了‘免责协议’,旅客应对托运的小动物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中除南航原因外出现小动物患病、受伤或死亡,南航不承担责任,但愿意退还230元的托运费。”宋海波表示,如果不同意该协商结果,对方可走司法途径。
狗狗主人:将索赔10万元
“根据我们目测估计,‘多多’是窒息死的,我们也在考虑走司法途径,将至少索赔10万元。”叶翠表示,希望航空公司能提供他们按规定运输活体动物的相关证明材料。
律师说法
若运输不规范
航空公司应担责
对此,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慢认为,南航在办理活体动物托运,签订免责协议前,负有充分告知旅客托运风险的义务;而旅客也应该在签署协议前,充分了解和知道托运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他表示,若是宠物狗身体原因不适合航空托运导致死亡,航空公司可免责;若因飞机颠簸或不规范运输操作造成,航空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李长慢建议:“活体动物最好不要通过航空托运,可寄养到宠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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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金毛犬死亡
遭宠物主人索赔12万
2012年8月5日晚,赵女士带着已陪伴她4年的宠物犬Mars旅行,在航班托运中,Mars死在了托运箱中。赵女士遂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Mars是一只家养金毛宠物狗。赵女士认为,南方航空公司未能在活体动物运输过程中尽到合理的履约义务,且南方航空公司声称行李装卸全程无监控,无法解释航空箱破损原因。因此,赵女士起诉索赔12万元,并要求南航公布Mars死亡的原因。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