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难点:航空公司早有规定,旅客多抗拒
这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
这个规定一披露,就引起人们极大关注。“难道飞机误点了,吃饭也要旅客付钱?”有旅客不满地表示。记者了解到,各家航空公司其实早有类似规定,如国航在《旅客须知》里明确,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可向旅客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做为廉价航空的春秋航空也规定,如由于其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并直至22:00以后,且计划航班取消的,将免费安排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除此之外,春秋航班不正常时不提供免费膳宿服务。
“这次其实只是原有规定的重申,操作起来估计依然困难。”这是昨天记者采访多名航空业人士时得到的反馈。航空延误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有时旅客根本就不相信有关方面给出的交通管制、天气原因等解释,航空公司也常常为了旅客的情绪,提供一些餐食甚至住宿。“因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要谁说出来才能信呢?如果由航空公司宣布,旅客可能不信,那是不是要引入第三方权威机构来评判呢?”一位业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