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8日)凌晨零点30分,延误了6个多小时的CZ3369航班(深圳飞往温州)终于起飞!但对温籍导演向凯等50名乘客来说,却不是一个好消息——他们没有等来一个道歉,没有登机。一个多小时后,向凯在微博说了自己的遭遇。那么机长为何要“甩”客起飞?面对航班延误,旅客该如何正确维护权益?
主要起因:乘客占领头等舱候机室讨说法
按行程,CZ3369次航班从深圳起飞的时间是下午5时50分,飞行近2个小时到温州。
6月17日下午1点许,乘客林先生和同事就赶到了深圳宝安机场。“下午5点许,所有手续都已办好,机场广播通知,航班不能准时起飞。”林先生向航班所属的南航工作人员打听,先后得到了天气原因、流量控制、空中管制的说法。
从香港转道深圳回温州的温籍导演向凯也是同班机乘客。“当天下午,深圳的确下雨,但雨量很小,时间也短。”向凯说,他留意到下午时分深圳飞杭州、上海、福州的多个航班都起飞了。其间,他们还打了很多投诉电话,包括南航客服的电话,均没有人回复准确时间。下午6点过后,航空公司提供了快餐,同样没能答复什么时候能飞。
“若早知道飞机延误,我们完全可以改乘动车,也才6个多小时。”向凯说,一直到晚间11点,飞机还没能起飞。晚上11时30分许,许多乘客终于忍不住,来到南航头等舱候机室,希望找负责人讨说法。“只有工作人员,没有领导。”向凯说,于是,有五六十名乘客“占领”了头等舱候机室。其他乘客依然在候机大厅等消息。结果,拒绝登机,50多名乘客滞留机场。
10多分钟后,机场广播传来消息,CZ3369次航班可以登机了。但对于向凯等人来说,讨个说法更为重要。“哪怕是南航派驻机场的负责人出面说声‘抱歉’”。
没等来道歉说法的向凯、林先生等数十名旅客没有去检票登机,随后,他们得知,在次日零点30分许,飞机飞走了,没登机的乘客行李已经被卸下。乘客说:“工作人员说,要么改签,要么去宾馆休息。”
“取行李后,有人实在熬不住了,办了改签。我是跟着团走的,也只好妥协,办完改签手续后,去了宾馆。”林先生说。
向凯等20多人还守在头等舱候机室。“占头等舱候机室也没有用,凌晨1时30分许,头等舱候机室工作人员把空调关了,连灯也关了。”向凯说,事实证明,候机室里闷热,找不到厕所,大家只好又来到候机大厅,待了一晚。“最终,我们只能选择妥协。”向凯说,没有办法不妥协,因为耗不起,所以他们改签了上午8点许深圳飞温州的航班。
向凯说,据他了解,当晚共有53人被飞机“甩”了。
航空公司:航班需确保登机乘客的权益
记者就此事致电南航派驻温州机场的负责人许先生,对方称确有因航路天气及流量控制造成的飞机延误一事。至于“甩客”,许先生的说法是部分乘客不肯登机。“这次航班延误属于不可抗力,按规定,公司没有责任赔偿。”许先生说,而其他70多名乘客都已登机。“飞机申请到起飞时间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起飞,否则要重新排队等候,就不知道下次要等到什么时候了,这样就会影响到已经登机的乘客权益。”
另外,一架飞机每天要执行多个航班的飞行任务,前一个出现延误,会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到后续航班的飞行。许先生说,对于留下的乘客,公司办理了改签手续,并安排了住宿。
至于还有部分乘客在机场大厅过夜及关闭头等舱候机室空调及照明一事,许先生称并不知情。
专家分析: 旅客拒乘是对其乘机权利的放弃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副教授兼四川全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凌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旅客拒乘是对其乘机权利的放弃。”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国内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等民航法律规范,以及我国《合同法》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基本法理: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许凌洁说,航空公司不能强迫旅客一定要登机,只能劝慰。要注意的是:若发现有旅客没有及时登机,应该通过广播寻找或提醒。
其次,旅客与航空公司构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航空公司不能为了满足部分人的要求而违反履约义务,损害其他守约旅客的利益。
航班延误,旅客能否要求航空公司赔偿?许凌洁说,若因天气、流量控制等不可抗力原因,航空公司不用赔偿。但应该做好后续安排,比如机票退改签,协助安排食宿(编者注:按照近日出台的《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非航空公司原因延误,食宿费用旅客自理);若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如机组调配等,造成延误,航空公司除了做好后续安排,比如机票退改签,免费安排食宿外,还要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依据规范,由于旅客拒绝上、下机造成的航班延误时间,不计入承运人原因造成的累计延误时间)。
若旅客认为航空公司侵权,许凌洁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自行解决,与航空公司现场协商;其次,通过第三方,比如消费者协会,向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投诉;最后,保留证据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