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岳端 通讯员张禹 李康)前天晚上,一北京女子在国航航班上偷窃一件救生衣,并称是为了宝宝防水。昨天,天河机场警方作出处罚决定:拘留10天,但因其在哺乳期,免予执行。
天河机场航站楼值班民警称,前天晚上,在武汉飞北京的国航1873次航班乘客安检时,从一位女性乘客随身携带的包里,发现了一件机用救生衣。随后,这位女乘客被警方询问。
此人姓王,今年31岁,有一个不满一岁的小孩。她说由于北京去年大雨,她一个朋友的孩子遭遇水灾被困,险些酿成生命危险,她便想为孩子准备一件救生衣以备不时之需,但是四处寻找没有地方买。这次,王某发现飞机上的救生衣很合适,就把救生衣扯下来揣进了包里。
据了解,飞机上救生衣价格大约在400—600元,而且是一次性的,扯下来后就造成破坏不能再用。
为什么拘留10天可以不执行呢?据机场警方负责人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王某的做法应处以10到15天拘留,但是她的孩子本月23号才满一岁,王女士此时还处于哺乳期,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