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支线机场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自身财务效益较差,国家在资金和政策上应予以必要的支持。在支线中心机场航班时刻的申请上,督促航空公司严格落实2007年制定下发的《关于促进小型机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确保支线中心机场直飞至北京、上海、广州,以及省会城市机场或地区性枢纽机场的航班,通往三大枢纽机场的航班,每天4至5班,通往地区枢纽机场航班2至3个,通往省会机场每天1至2班;鼓励航空公司增加支线中心机场航班,财政重点加大对经营这些航线的补贴力度,并对航空公司新开辟的航线,给予独家经营权至少5年以上的保护期,免除航空公司后顾之忧;制定进一步扶持支线中心机场的发展政策,
区别于原有以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为分水岭的补贴标准,避免绝对的平均主义模式,重点对支线中心机场实施运营补贴;努力形成地方政府、航空公司和机场三位一体的航班营销格局,大力开拓大众化支线航空路线,致力于支线快线运营,打破限制支线发展的运力瓶颈。可以参考国内现行较好的做法,实行“以资源换资本”的方法吸引航空公司加盟,由地方政府优惠提供土地资源或旅游资源,与航空公司合作进行开发,用取得的收益补贴机场、航空公司运营,这种合作模式既解决了机场发展的资金问题,同时也提升了整个支线中心机场的抗风险能力。